據了解,兩家公司中,*ST海潤觸及凈資產、凈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等三項強制退市標準。*ST上普因連續三年虧損,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暫停上市,并于今年4月9日舉行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主動退市議案。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兩家公司退市觸發情形不同,但都是嚴格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由上交所依法依規決定實施,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市”的法治原則。
對于存在的退市風險,兩家公司均在上交所的督促下多次發布風險提示公告,提醒投資者注意退市風險,謹慎決策,避免損失。上交所還要求兩家公司充分回應投資者關心的問題,積極制定維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措施。
下一步,*ST海潤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股票簡稱變更為“退市海潤”,每日價格漲跌幅限制調整為10%,交易滿30個交易日后股票摘牌。*ST上普屬于主動終止上市,依規不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交所不斷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切實承擔退市工作一線主體責任,先后實施了資本市場多例首單退市,如首單主動退市、首單央企退市、首單重大違法退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