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央行發布通知,根據國務院部署,為支持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助學等貸款,人民銀行決定統一對上述貸款增量或余額占全部貸款增量或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準政策。凡前一年上述貸款余額或增量占比達到 1.5%的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檔基礎上下調0.5個百分點;前一年上述貸款余額或增量占比達到10%的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可按累進原則在第一檔基礎上再下調1個百分點。上述措施將從2018年起實施。
多位分析師認為,定向降準更多的是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問題。華創債券表示:“即使定向降準,對債市也很難形成實質性利好。定向降準的目的在于支持實體經濟信貸,信貸的上升本身就會對債券配置需求形成擠壓。”
興證固收團隊也表示:“此次定向降準支持小微實體意味更重,放松意味有限。定向降準政策其實更多的是配合此前政府工作報告發展普惠金融的要求,即使在央行層面很快有所表述,那也不意味著央行貨幣政策的放松。”
民生證券分析師李鋒認為,央行定向降準非全面降準,對銀行實質作用有限。“研究測算表明,在新規下,無論是比較確定的新晉一檔所釋放的資金,還是考慮新晉二擋后的資金釋放量,相對于執行新規的時點‘春節’前后央行例行投放的基礎貨幣而言,并不具備超預期的市場沖擊力。尤其是資金釋放決定性的第二檔標準,形式上雖下降,但實踐中并不容易達到。人民銀行公告中也指出‘這一檔標準相對較高,只有在普惠金融領域貸款投放較為突出的商業銀行才能達到’。”
李鋒認為,“小微企業”附加了授信額度500萬以內的標準,銀行可操作空間更小。“農戶經營性貸款”也比“涉農貸款”窄很多。未來實際操作中的考核口徑或將比想象中的縮窄幅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