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報告顯示,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并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同時,還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這意味著,中國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未出現在本次公布的機構改革調整方案之內。
有監管人士曾對財新記者指出,銀保兩會合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保險和銀行業務之間是沒有關系的,但是監管理念是一致的,都是基于資本約束的監管——銀行業是巴塞爾協議I、II、III,保險業是償一代、償二代,所以監管合并的邏輯也可以理解。”一位資深監管人士指出。
自2017年4月保監會原主席項俊波因嚴重違紀被查后,主席一職懸空至今;同時,銀監會、保監會近年來出臺多個類似的監管政策,包括治理亂象、清理問題股權、嚴查內部違紀、規范資金運用等文件表述高度一致。
不過,監管體制改革無法一蹴而就,機構“物理合并”可以一夜之間達成,但監管理念和文化的建立和重塑,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久的時間。